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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鼎净化

净化厂房空气净化基本要求
2015-7-17 13:26:59

一、净化厂房周围应保持一定的静压差,静压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房里各洁净室与周围空间的静压差应按生产工艺要求确定。

2、不同等级的洁净室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等于5Pa。

3、厂房内的静压差大于5Pa.

4、厂房外的静压差应大于10 Pa。

二、下列情况之一者,净化空调系统宜分开设置。

1、运行班次或使用时间不同。

2、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物质对其他工序、设备交叉污染,对产品质量或操作人员健康、安全有影响。

3、对温湿度控制要求差别大。

4、厂房内工艺设备发热相差悬殊。

5、净化空调系统与一般空调系统。

6、系统风量过大的净化空调系统。

三、净化厂房内各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应根据电子工业产品生产工艺特点和洁净室型式确定。



四、气流流型应根据各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和电子产品工艺特点的不同要求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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